都市言情 现代都市 胡从高顺的小说汉末争霸,我为乱世枭雄
胡从高顺的小说汉末争霸,我为乱世枭雄 连载
继续阅读
作品简介 目录 章节试读

本书作者

努力的菜鸟

    男女主角分别是胡从高顺的现代都市小说《胡从高顺的小说汉末争霸,我为乱世枭雄》,由网络作家“努力的菜鸟”所著,讲述一系列精彩纷呈的故事,本站纯净无弹窗,精彩内容欢迎阅读!小说详情介绍:城主府,现在已经是吕布的府邸。厅堂之上,吕布高坐正堂,两边分列三五张案几,所有人或跪坐或盘坐席位,均是气宇轩昂。高顺跟着牛二进来,吕布马上起身相迎。“高兄弟到了,就等你了!哈哈,开席!”吕布大笑一声,大手一挥,马上有婢女仆役送上美酒和佳肴。高顺入席,看了一下,所谓菜肴也大多是些肉类,反而蔬菜倒是很少,这对他来说,算是这一生中见过的最粗糙的酒宴了。不过想想也是,在这边疆苦寒之地,牛羊肉居多,蔬菜……还真不多。倒不是种不出来,这个时代的草原地带,水草丰茂,土地肥沃,想要耕种还是很容易的,但是一来经常打仗破坏,另一个就是这个时代很多蔬菜还只能算是野草或者野菜,或是没有传入华夏,要不就是还没有被人发现,能食用的种类的确不多。不过高顺也不是太...

章节试读


城主府,现在已经是吕布的府邸。

厅堂之上,吕布高坐正堂,两边分列三五张案几,所有人或跪坐或盘坐席位,均是气宇轩昂。

高顺跟着牛二进来,吕布马上起身相迎。

“高兄弟到了,就等你了!哈哈,开席!”吕布大笑一声,大手一挥,马上有婢女仆役送上美酒和佳肴。

高顺入席,看了一下,所谓菜肴也大多是些肉类,反而蔬菜倒是很少,这对他来说,算是这一生中见过的最粗糙的酒宴了。

不过想想也是,在这边疆苦寒之地,牛羊肉居多,蔬菜……还真不多。

倒不是种不出来,这个时代的草原地带,水草丰茂,土地肥沃,想要耕种还是很容易的,但是一来经常打仗破坏,另一个就是这个时代很多蔬菜还只能算是野草或者野菜,或是没有传入华夏,要不就是还没有被人发现,能食用的种类的确不多。

不过高顺也不是太在乎这些没能吃饱就行,肉类对他来说更是补充体力的好东西。

吕布将入席的几人都给介绍了一遍,又把高顺的战绩讲了一遍,顿时人人吃惊不已。

高顺看了一圈,这里他只认识吕布、曹性两人,还有四五人并不认识,有两个是武将,还有四十来岁的文人,这便是魏子恒。

也许是觉的可能会被高顺看轻,吕布补充道:“高兄弟可不要小看魏文书,他虽然只是文书,但他精通算学,可是这里掌管钱粮的要员,九原城的钱粮用度都由他掌控的,平日里城中政务也基本由他来处置!”

听到这话,那魏子恒也马上抱拳谦虚:“都尉大人谬赞了,在下也不过是在朝廷信任新的主簿前来之前代为掌管而已,以后还是要回去专管府库的。”

不过话说的很谦虚,但那神色却是带着几分鄙夷众生的倨傲。

吕布摆手道:“子恒休要谦虚,你只不过是差了一个人命文告而已。”

高顺心里冷笑,不就是会算算术嘛,我六岁的时候也许都比你强!

不够他的神色却是落入到了那魏子恒的眼里,不由的冷笑,就要说话。

不过吕布这时候说话了:“高兄弟来的迟了,理当罚酒三杯!”

马上就有一位婢女过来给他倒满了一杯酒。

高顺倒是不担心,举杯闻了一下,发现酒味很淡,顿时又是微微一笑,直接就喝了,那婢女再倒酒,他再喝,如此连续三杯。

吕布高兴,马上就这样招呼一起喝酒吃肉,场面倒是和谐。

只不过那魏子恒却是不时投过来一种冷冷的目光,曹性将一切看在眼里,也不会知道处于什么原因,竟然借着上来敬酒的机会小声提醒:“高公子可不要小看了这魏文书。说是文书,但是权利可不小,因为这里人少,读书人更少,能够懂得算学的就更少了,因此他虽然是挂着文书一个不入流职位的人,却是掌管着钱粮用度的大权,如今吕都尉连政务都人给他了。可以说沉重的一分一毫都是从他手上过,你若是得罪他,少不得被他为难!”

高顺闻言,只是笑笑,不置可否。

看到他这样子,曹性也不多说了,等他们碰完杯,果然那魏子恒举着酒杯就过来了。

魏子恒说道:“方才听闻吕都尉讲述高公子的战绩,的确惊人,魏某实在佩服,不过刚才听到魏某会算学的时候,高公子似乎极为不屑,难道高公子也精通算学不成?”

高顺笑道:“魏文书可能是想多了吧,我可没意思。不过算学倒是懂得,不知道魏文书有什么见教?”

魏子恒陡然瞳孔一缩,他没想到这个高顺竟然敢接茬,于是很是挑衅的说道:“既然如此,高公子可否再此给吕都尉和诸位展示一番?”

“怎么展示?”高顺没想过出风头,不过别人跑来踩自己,那可不行,直接针锋相对。

魏子恒道:“简单,在下出题,公子若是能够全数破解,便是公子更强,魏某甘愿拜公子为师!”

一日为师终身为父,这个赌约不可谓不重。

不过高顺却是摇摇头道:“这样不合适,我可没有收徒的打算,你这年纪太大,在下担心受人非议。”

高顺的话说的很难听,瞬间让魏子恒的脸就铁青起来,僵在原地,下不了台。

魏子恒冷声道:“看来这位高公子自认是满腹纶巾,有通天彻地之才,魏某不才,愿与高公子比试一二,还请吕都尉准许!”

魏子恒这话带着讽刺,也是直接将两人彻底对立起来,气氛瞬间紧张。

吕布是武人,与人拼杀是家常便饭,但还没见过文人比试的,也来了兴趣,笑道:“哈哈,没想到高兄弟通晓算学,也好,那就比上一场,也让我等武人开开眼界!”

高顺闻言洒然一笑,看向魏子恒道:“也那不知道魏文书想要如何比啊?”

魏子恒眉头一挑道:“那自然是相互出题,等答出对方的题,又能不被对方答出自己的题就算胜!”

高顺摇摇头:“不好!完全是浪费时间,再说也显示不出魏文书的才华,不如这样吧,想必九原城每日也有不少钱粮方面的账目,不如将本月的账目拿过来,我二人一起计算,先完成,并且准确者为胜,如何?”

高顺也不想得罪这人太狠,毕竟可能自己还要在这里生活一段时间的,只要两人算的都对,就算是平手,大家都有台阶下,皆大欢喜。

但这话听到魏子恒的耳朵里,就是另一种意思了:“这高顺要抢他的饭碗!”

魏子恒顿时心里心里大怒,连脸上笑容也不装了,直接冷声道:“好,那就让魏某领教一番高公子的才学!”

事情发展的有些意外,曹性皱眉,但吕布却是眼前一亮,马上道:“好,那就马上去取来本月钱粮账目,现场验算!”

吕布当然高兴,这里人才太少,这个魏子恒因此而对他也有些不敬,时常露出倨傲,他不傻,以前没收拾他,只是因为没人替代,但如今要是高顺能够替代,那最好不过。

高顺可是刚来这里,没有根脚,在吕布看来,这才更好收服!

很快,一堆账目送来,足足一大捆,全是竹简,摆了整整一张案几,把五六个军士累的气喘吁吁。

为了公平起见,吕布让他们二人单单以粮草为对决项目进行比试。

高顺随便翻了两本,发现这个时代的计数单位他不太懂,比如石、斗、斛、升、斤、钧,仅仅翻了几页就发现这么多的计量单位,他都不懂这些换算关系,有些懵。

那魏子恒见高顺面露难色,顿时心里冷笑,叫你装,等会让你当着众人的面出丑。

不过他把面子看得太重了,不过高顺可不是,当场就问:“在下对算学也是仅仅知道一些,不过这些计量的石、斗、斛、升如何换算,还要请教一下。”

听到这话,众人都是感觉自己眼前一黑,都想当场对高顺破口大骂了,你连计量换算都不懂,你还敢说你懂算学?还敢应战?

吕布都不想说话了,连曹性直接想要捂脸。

魏子恒先是一愣,接着差点没笑的躺到地上满地打滚。

好半天,魏子恒才止住笑道:“咳,高公子还真是……艺高人胆大啊!”


半个时辰后,前方一骑狂奔而来,来到近前也不下马,直接拱手禀报:“禀报军侯,前方十五里发现鲜卑鞑子踪迹,根据马蹄印可以判定,对方是往南去了,而且积雪散乱,还没有凝结的迹象,过去时间应该不足一个时辰。”

高顺点点头:“好,我们今天就干一票大的!前方带路,传令,全队全速前进!”

大家都是骑马,十五里的路程眨眼就到。

高顺都不用细看,这积雪上有很清晰的一队马蹄印,一路向南而去。

若是其他季节,想要从这草地上判断敌人的踪迹至少要花费点功夫,不过现在很容易,这就是雪地的好处。

这个时候,金鹰卫其他人也策马回来,郑福向高顺抱拳道:“公子,前方十里外还有一队鲜卑人骑兵走过的痕迹,根据马蹄印判断,那边总共有大约两百战马,骑兵人数大约是100人,,跟这边差不多。”

高顺自然不懂得如何从马蹄印判断数量,但是这里可是有三名老兵,还有四名鲜卑本族人,很清楚情况。

马江解释道:“鲜卑人一般劫掠的话,都是一人两匹马,这样不但可以轮换骑马,不但提高了行动速度,还让战马有时间恢复体力。另外,一旦有收获,他们还可以用多余的战马驼运劫掠来的东西。”

高顺忽然想起来自己最早击杀的那批人,当时他叫匈奴人,也是根据胡从那些人的说法来看待的,但现在又有鲜卑人,他说实话,还真分不清两者。

于是问道:“那为何我之前斩杀的匈奴人怎么都是单人单马?”

这个问题,显然有些无知了,顿时他就感觉到了大部分人的奇异目光,虽然不是鄙视,但也很让人尴尬。

好在马江此人很有些眼色,赶紧说道:“军侯出山时间不久,大概是不知,早在光武帝建武二十四年,匈奴就分裂为南北两部,北匈奴远遁漠北,而南匈奴则是投降了大汉朝,被安置在河套地区生活,一方面为大汉朝养马和守护边疆,一方面也受到大汉朝援助和庇护。但如今朝廷宦官外戚干政,管束就松懈了,南匈奴也开始时常劫掠汉民,鲜卑也是。

不过因为河套毕竟距离此处不远,他们很快就能返回,一般不需要单人双马,鲜卑势力都在阴山以北,路途遥远,因此一般都会单人双马。

上次军侯击杀的一小队匈奴兵应该是被留下押送劫掠收获的,毕竟他们大队人马就在前面不远,加上距离河套已经不远,防备心不强,只是他们运气不好撞上了军侯。”

高顺这才恍然,原来是这么回事,看来自己的运气还真是好啊,也算是那些女人的运气不错,不然遇上了大队人马,就是自己有心也救不了。

“这么说来是南匈奴又有了不轨之心?”高顺陡然目光发寒。

众人默然,朝廷腐败,边民便遭殃了,也正是因此,朔州城才会被匈奴人攻打,但时至今日,朝廷依然没有发兵平定,可见朝廷混乱已经到了什么程度。

高顺目光森然,冷声道:“虽然朔州那边匈奴我们平定不了,鲜卑大队人马我们也灭杀不了,但小队人马还是可以的。传令,跟着这一路鲜卑人的足迹南下,金鹰卫前方探查!鲜卑人不是有战马嘛,那咱们也弄个一人双马用用!”


高顺看看他腿上还在渗血,摇摇头道:“木黎,来坐下,你这样包扎没用,我给你重新包扎一下!”

木黎连忙摆手:“将军怎么可以为我这个仆人做这种事?”

高顺笑道:“你连命都交给了我,我为你包扎一下伤口算什么!坐好,不想以后留下后患,就赶紧包扎好!”

木黎感动的多想哭,眼睛发红,却是什么话都说不出来。

“你怎么没去找家人和朋友啊?”高顺问木黎道。

“我的家人都死了,这里也没有朋友!”木黎回答,神情忽然有些落寞。

高顺也是有些内疚,知道勾起了木黎的伤心事,不过他还是想弄清楚木黎的身世,再次问道:“能跟我说说你的事情吗?值钱啊石川说你是一个部落的首领之子,怎么会最终加入叛逃汉人的部落?”

面对高顺,木黎没有隐瞒,沉默了一会儿后最终讲出了他的故事。

原来,木黎是一个叫苍狼部落的首领之子,他们的部落不大,族人男男女女大约一共2000余人,虽然不算大部落,但只要不遇上强大敌人和天灾,倒是日子过的很美满。

他有一个妹妹,很漂亮,也正因为她妹妹的绝世容颜,让他们整个部落陷入了覆灭。

7年前,鲜卑单于檀石槐身死,其子和连继立,和连既没有勇猛的战力,也没有过人的智谋,但他却是十分好色,专门对自己部落和其他部落的美女下手,经常以单于身份强行索要,不给,那就直接出兵灭杀和恐吓,最终导致很多部落逃亡,也让鲜卑人内部开始分裂。

就在一年前,和连意外路过苍狼部落附近,结果得知这里有一位绝世美女,自然就直接前来,一见之后自然就直接索要。

苍狼部落崇尚天狼神,信仰勇敢和不屈,这种事情怎么可能答应,直接严厉对抗,于是一场灭族之灾就此降临。和连最终含怒离开,他们也准备赶紧迁徙,只是他们小看了和连的狠辣,直接带领一万骑兵追杀一千里,最终,苍狼族人全部被杀,木黎的妹妹为不受侮辱自杀而亡,木黎只身一个人逃了出来,最终来到这里,碰巧魏兴招人,就他就加入了。

之前那个被他击杀的斑鲁奇,正是当初告诉和连他妹妹是绝世美女的人,没想到竟然在这里见到了。仇人见面自然分外眼红,让他直接冲了上去,如今击杀了斑鲁奇,也算是给族人报了一点仇。

高顺叹了口气,拍拍他的肩膀道:“节哀。不过只要你活着,那报仇就有机会!”

他也总算明白为什么木黎会以他们部落的最高礼仪发誓效忠他了,这是为了报仇啊。

高顺为木黎重新包扎一下,比之前好太多了,可以是减少失血,等待回去用些草药,恢复绝对不难。

这个时候,石川他们也一个个回来了,18个人竟然带回来了112个人,有老有少,有男有女,不过都是一副瘦弱不堪的样子。

石川躬身抱拳道:“主人,这些人除了一部分是我们的亲人外,还有一些是我们的朋友和一起逃难出来的,也有几个人是这里认识的,但小人敢以命保证,这些人绝对人品没问题,而且不会对主人背叛。”

高顺看过去,这里面,男人占据绝大多数,10岁以上女人只有28人,另外还有3个老人,以及5个孩子都是五六岁大小,胆怯的看向高顺。


高顺心头陡然有百万头曹尼玛奔腾而过,吕布这是吃错药了么?昨晚还跟他把酒言欢,早上还派人请他去查库,如今才一天时间不到竟然要派兵抓他,还说他私通异族!

高顺脸色难看无比,就算他刚到这个时代,也很清楚,任何时代私通异族,那绝对是诛灭九族的大罪,这是要置他于死地啊。

“胡说八道,恶意诽谤,曹性,我高顺昨天傍晚才进城,自问没得罪你们任何人吧,如此行事到底所图为何,不妨明说?吕都尉在何处?我有话说!”高顺冷冷盯着曹性说道。

士兵已经将这里包围了,几乎围的水泄不通,个个杀气腾腾,高顺只是神色严肃,却没有丝毫惧意。

只要他愿意,随时可以从陆战靴中拔出匕首,三分钟之内击杀曹性!

曹性嘿嘿一笑道:“高顺,你以为你是什么东西,吕都尉喊你一声兄弟还真当自己跟他是兄弟了啊?想见他也容易,束手就擒,都尉心情好了自然会来见你,至于现在,都尉大人岂是你想见就能见的?”

高顺脸色阴沉,环视一圈,目光慢慢扫过一个又一个的军士,忽然,他看到右方士兵后面远处黑影里有一个高大身影,那明显是吕布,只是故意躲在房子的黑影里沉默不语。

高顺的心猛然一沉,果然,是吕布要为难他,但他实在想不出来原因。

“上!抓住他!但又反抗,格杀勿论!”曹性陡然下令。

高顺脸色一变,头也不会的说道:“关上门躲好!”

就在他话音还未落之时,他整个人人身形陡然一闪而逝,下一秒就已经出现在了一个冲过来的士兵身边,之间寒光一闪,那士兵已经直挺挺倒了下去,举起的长枪“桄榔”一声直接落在地上。

这一手,直接惊呆了所有人,那些士兵陡然动作一顿,脸色大变,曹性也是面色难看至极,就是远处的吕布也是目光闪动,双目中精光流转。

“上,杀了他!”曹性大喝。

他已经不记得吕布之前只是让他抓人而不是杀人了!

不过就在所有人愣神的过程中,高顺动作没停,一刀斩杀那个士兵之后,他打开了一个缺口,双脚在地上微微一点,就马上转了一个方向,如此同一只夜行的野猫,不发出一丝声音。

而且高顺走的是“S”形路线,每过一人就有一个士兵倒下,在五个人倒下之后,他的身形已经距离曹性不足三米。

这个时候,曹性陡然反应过来,高顺的目标赫然是他!

没错,高顺的目标的确是他。

他在猜测,吕布应该的确是下了命令,但如今躲在暗中观察,显然并非是铁了心要杀他,不然的话,自己亲自出手岂不是更简单,但曹性却是一口咬定要杀他,那他要想保命就必须要有谈判的筹码,而曹性作为九原城的二号人物,吕布手下的头号大将,必然是最适合的人选,吕布总不会傻到想要做个光杆司令吧。

曹性脸色大变,他这才明白,他之前本觉得已经高估了高顺,但此刻看来,还是低估了,而且是严重低估。

“杀!给我拦住他!”

曹性箭法不错,但武艺却是一般,因此看到高顺这种如同鬼魅一般的身法和狠辣异常的杀伐手段,全身都冷汗直冒,他感觉自己或许犯了一个天大的错误,不该距离高顺这么近。

不过高顺好歹也是从死人堆里爬出来的,面对危局却是临危不乱,仍然一把抽搐腰间佩刀,直接一刀朝扑来的高顺当头斩去。

高顺早就预料到有这么一招,根本就不在乎,直接举起匕首直接朝对方的兵刃格挡了过去。

一柄宽大的佩刀和和一把匕首,看起来似乎有些不成比例,但结果却是让所有人大出意料之外。

“当!”

一声清脆的金属撞击声响过,接着就是一声金属掉落地面的声音,紧跟着就是曹性的惨叫响起,三种声音连贯响起,所有人竟然半天没反应过来发生了什么事情。

但是远处是吕布却是看到真切,高顺刚刚举起匕首抵挡曹性的佩刀,但那佩刀竟然被高顺的匕首轻易斩断,赫然是一把削铁如泥的神兵利器。

然后高顺直接一刀朝着骑在马上的曹性大腿一刀刺下,顺手将他从马背上拉了下来,用刀抵住了喉咙,一连串的动作,行云流水,干净利落,迅捷无比。

“全部后退,不然我杀了他!”高顺冷着脸怒道。

“退!快退下!你们听到没有!”曹性真的被下破了胆,他彻底相信了高顺是真的有能力独自斩杀一队匈奴兵了。

不光是他信了,就是吕布也信了,因为事实就摆在眼前,他们这么多人围杀高顺,还是被高顺斩杀数人,同时俘虏了曹性,所谓的万军之中取人首级也就这样吧。

所有人听到曹性的话,都纷纷后退,给他们留出四五丈方圆的地方。

危机暂时解除!

身后的大门忽然打开,黑娃跟阿福冲出来,身上背着弓箭,手上提着之前缴获的匈奴弯刀,目眦欲裂。

后面胡从、青奴也跟了过来,脸色悲戚,就是小六小七也是泪眼朦胧的看着高顺想要冲过来,却是被王嫂和春芽死死抱住。

“公子!”

高顺微微点头,这两个看来还是很忠心,一把将曹性摔在地上:“绑了他!”

黑娃和阿福立刻用刀抵住曹性,让他动弹不了。

“吕都尉,高顺想问一声,如此何意?”高顺直直盯住黑影里的吕布。

吕布此刻也装不下去了,慢慢骑马走了过来,面色略显尴尬道:“咳,高顺,本都尉只是有事想要问你而已。”

“有事要问?”高顺环视一眼周围密密麻麻的士兵,你就这样来问话?

“既然都尉大人有话要问,随意派人前来召唤一声即可,为何要派兵围杀于我?”高顺高声质问。

吕布看向曹性,陡然怒道:“曹性,成事不足败事有余,本都尉只是让你前来请高兄弟过去问几句话,你为何要围杀于他?”

曹性目瞪口呆:“???”

这还有天理吗?命令不是你下的吗?这么多人在场呢,你就这么黑灯瞎火张口说瞎话,也不怕天打雷劈的?

“我……”曹性被人生擒,本就是一件极为耻辱的事情,此刻还被吕布这么颠倒黑白背黑锅,他真是想死的心都有了!

高顺道:“既然吕都尉有话要问,那不妨现在问吧!”

哪知道吕布看向高顺时却是目光闪烁了一下,忽然一笑道:“呵呵,没想到高兄弟这武艺如此不凡,倒是让为兄开了眼界了,不错!只是本都尉都到门口了,你也不请我进去喝口酒?”

高顺:“……”

曹性:“……”

所有人:“……”

这脸皮可真厚啊,这话都能说出口?

高顺也是心念斗转,转而笑道:“既然都尉大人有意,这有何难,都尉请进,不过我这里刚刚安顿下来,水有,但酒却是还未来得及去置备,还要请都尉下令让出一条路来,我打发院中一个人出去买些酒来。”

吕布也是表情一愣,他也反应过来,高顺才刚刚住进来,哈哈一笑道:“倒是为兄冒昧了。”

然后指着身边的牛二道:“去,到我府上拿十坛好酒过来!”

牛二是个耿直汉子,此刻满脸疑惑,他脑袋还没转过弯来,刚刚还打生打死的,怎么一转眼又要一起喝酒了,不过看到吕布瞪眼,赶紧就答应一声,带着两个人去取酒。

曹性直接内伤,我这半天是干嘛来了?我是谁,我这在哪儿?


话音刚落,所有人都跪下了,就连木黎和石川等19人也跪下了,齐声回答:“谨遵将军(主人)号令,多谢将军(主人)!”

高顺点点头,想想道:“以后不要再喊主人了,我还有一些随从在九原城中,他们都称呼我公子,你们也跟着怎么叫吧!”

“是,公子!”

高顺之所以会收下拓拔木黎和查木涵等四个鲜卑人,并非单纯是因为他来自后世,种族观念没那么强,还有一点很重要的原因,那就是现在是汉末!

这个时代,汉人虽然也跟匈奴、鲜卑、羌族等少数民族等异族人不断征战,但都是发生在边境,而且从秦朝以来,几乎每朝每代不论谁做皇帝,是否残暴荒淫,还是一代明君,有一件事是统一的,那就是对于异族的征伐从来都不遗余力,从来都没让异族太过猖獗过,反而,往往打的异族不断分裂和覆灭。

蒙恬、霍去病、卫青、李广等将领,一直在压制异族,但凡战胜,都会俘虏大批异族男女送到中原朝廷作为奴隶,因此,异族人也对汉人是又恨又怕,敬畏异常。

同时,汉人拥有先进的各项技术,农业、美食、工具、等等各方面的科技力量足以让他们羡慕无比,也有不少异族想要成为汉人,以赐汉姓移居关内而自豪。

而且,投身汉人将领麾下,建功立业的异族向来不少,远的不说,公孙瓒的白马义从、马超的西凉铁骑中一直都有不少异族战士,个个奋勇杀敌,忠心耿耿。

正因为如此,高顺才敢收下这四个鲜卑人。

何况,他们都是被迫走投无路,跟随了他,有没有小心思不说,但只要有一点,这些人不会背叛他这个人。

那就足够了。

这些人都有一定的能力,比如木黎力气很大,只是不善于枪法,骑射据他自己说也不错,查木涵和嘎丽儿都是射术十分厉害,至于那个摩多,虽然没表现,查木涵已经说了,骑射也很不错的,那就可以了。

加上先前收下的19个人,加上这几个,剩余的人里面也能挑选出来不少士兵,高顺麾下的百人队,也即将成型了,然后加以训练和指导,想必战力不会弱。

此刻高顺心里也是有些欣喜。

吕布这一次带来了1000人马,数量足够多,很快就将战场打扫一遍,并将魏兴的粮仓和宝库清理个干净。

数字答题统计上来,粮草果然不多了,只剩下200石左右,布匹还有四十多匹,但银钱却是不少,足足有十万钱。

想想也是,魏兴这里养活了这么多的人,每天多要人吃马嚼的,这些人又不能自己纺线织布,布匹、粮食自然消耗的快,至于钱财却是没处去花,只能剩下来了。

吕布将一切安排好,交给曹性去带人处理,自己走了过来。

“高顺,今年你立下大功,回去后必然要重重奖赏。不过,我看你没有称手兵器,作为武将,没有兵器可不好,刚才在这家伙的宝库里发现了这一杆矛不错,寒铁打造而成,重20斤左右,你应该适合,就给你吧。另外,我看你擅长用刀,还有一把刀,虽然不算削铁如泥的宝刀,但也不错也给你了!”

说着,一挥手,马上就有一个士兵扛着一杆黑色长矛过来,恭敬递给高顺。

高顺接过来,刚刚握住矛身就感到一股淡淡的凉意从手掌中传递过来,果然是寒铁。